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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6-16 00:00:00  |  供稿:党工部   |  点击次数:3214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519号)要求,为做好我院教师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培训

为保证数据采集和系统应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工作,并将名单报送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由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统一组织培训业务操作流程。

二、数据采集

本次信息采集在2013年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完善和更新数据指标,采集范围为我院全体教职工。由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下发数据采集模块,学院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数据的具体填报工作。各单位数据上报后,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审核、处理全院教师信息的审核和上报。

三、时间安排

61617日:各单位上报信息采集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619下午:培训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下发信息采集模版(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62025日:各单位教职工信息采集,本单位审核。

626前:各单位报送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

62771: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进行信息审核、处理及上传。

72: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审核并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院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各类数据信息的督促、监管工作,做到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单位在报送信息采集模板时,纸质版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

(三)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此次信息采集,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时间要求,确保按时上报。

 

附件:红宝石9999hbs2015年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统计表 

 

         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

         2015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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