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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5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5-05-28 00:00:00  |  供稿:hbs红宝石最新网站部(处)   |  点击次数:3601次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建安

副组长:王喜存  杨晓宏  王剑波(常务)

  员:尹顺民      刘艳慧  王纪伟      李岩民  杜军莲          岳仕金

                张有平  文志杰          魏晋军  徐存艳  巴钧才  蒋志强 

纪全艳  王志琼  邢文博  王晓春  侯永艳  刘云鹏  马智峰  吴展齐      祁国峰

全体毕业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hbs红宝石最新网站处(办公楼1013室),全面负责、协调、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尹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实现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努力提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三、近期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认真梳理和排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加强就业服务及个性化指导工作。

(二)全面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安全教育,排查、整治不稳定因素,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征信教育及还贷工作;做好毕业生学费的清理和催缴。

(四)举办基层项目考前辅导讲座及毕业生就业创业大讲堂;举行毕业生“告别母校”活动和文明离校签名活动。

(五)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及学籍档案材料的入档和转(寄)发工作。

(六)做好党(团)员档案的整理归档、手续迁转工作;办理户口关系在学院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七)全力组织好毕业合影及毕业典礼工作;

(八)集中做好毕业生公寓(宿舍)财产清理和退宿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离校工作进度,扎实有效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全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进度,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有效开展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二)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学生感恩意识,充分发挥骨干力量在文明离校中的作用。各系通过召开全体毕业生座谈会,将离校期间学院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同学,提倡以班级为单位为母校做一件好事,多奉献、多出力;提倡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讲团结,讲感恩。同时,加强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力量在文明离校中的积极作用,教育他们既要当好表率,又要努力做好其他同学的思想动员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强化毕业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hbs红宝石最新网站处、安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各系副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对校园内各个场所及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hbs红宝石最新网站处、院团委和各系结合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赛事)的结点,对毕业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提高毕业生安全保护意识,引导毕业生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自防、自护、自救工作。

(四)部门合力联动,加强文明风尚宣传,积极为毕业生文明离校创造良好条件。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院团委通过校园网、广播站、橱窗等宣传学院文明离校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倡导毕业生关爱母校、文明离校的良好风尚。院团委、各系组织和开展好毕业生“告别母校”活动等。同时,hbs红宝石最新网站处、教务处和各系全力组织好毕业合影及毕业典礼工作;各相关单位集中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

(五)倡导以人为本,关心重点学生群体,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帮扶工作。各相关单位深入毕业生宿舍,了解毕业生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耐心解释,合理疏导;认真细致做好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失衡等重点学生的心理辅导、谈心帮扶工作;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纯农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台账,给予“一对一”帮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推荐和就业信息服务。同时,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可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七)宣传文明公约,教育学生遵章守纪,引导毕业生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各系要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和宣传“毕业生文明离校公约”、“告毕业生书”、“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等,自觉遵章守纪,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对离校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毕业生,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并将违规处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或寄发工作单位。

1.凡受到纪律处分者,撤销其在校期间所获荣誉称号;

2.凡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西部计划申请、基层项目报考等资格;

3.凡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给予党内处分;

4.凡受到纪律处分者,暂缓发放就业报到证。

凡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严重者,一律取消派遣资格,取消学位证授予资格,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已发放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收回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不到相关信息);已办理离校手续者,学院通知用人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不予报到,并责其按时回校接受处理;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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