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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2-16 00:00:00  |  供稿:党工部   |  点击次数:3360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根据《红宝石9999hbs教职工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西师知发〔200592号)及相关岗位职责要求,现就2014年度综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院教职工年终综合考核工作,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

(一)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年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等级的设定及比例分配、考核结果的汇总、评议、平衡及公布。

  长:孙建安

副组长:王喜存

  员:宫玉梅  杨晓宏  王剑波  郭夫敏              邢永祥  尹顺民  陈永生 

    时胜利      许信胜  厉树忠  卢永红  颜荣芳      孟子为  金东海 

王允端  边燕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董捷为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路尧、王纪伟、刘艳慧、赵宏。

(二)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各单位考核小组名单于1217日前报送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办公楼2017室)。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占综合考核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20%10%50%10%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管理人员“绩”的考核内容为全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专职专任教师“绩”的考核内容为《红宝石9999hbs教学系列岗位聘期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和“其他工作”。

3.双肩挑人员“绩”的考核内容为以上两个方面,其中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教学系列岗位由任课单位参照专职专任教师“绩”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全院参加考核人员的10%,良好占20%。各单位考核等级参照学院等级比例确定,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分配各类等级比例。各单位负责人不占本单位优秀、良好名额。

(二)本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其他同级别奖励者,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优秀,不占所在单位名额。

四、分类考核

(一)教职工(不含各单位负责人)考核(20141217-30日)

1.民主测评: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由各单位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对本单位每位教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40%。双肩挑人员本项测评由管理岗位所在单位打分。(20141230日)

2.单位考核小组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在听取个人述职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情况和个人总结,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30%。双肩挑人员本项测评由管理岗位所在单位打分。(20141217-24日)

3.领导测评:各系(部)教职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打分,分数占考核总分数的30%;职能部门、实验中心及图书馆非双肩挑人员由分管院领导和部门正职负责人分别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30%;职能部门、实验中心及图书馆双肩挑人员由分管院领导、部门正职负责人及任课单位正职负责人分别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30%。(20141224日)

(二)单位负责人考核(20141224-30日)

1.述职及测评:学院领导、各单位正副职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根据述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述职人进行评议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40%。(20141224日)

2.领导测评:学院领导根据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及述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20%。(20141226日)

3.民主测评: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由各单位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对本单位正职负责人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平均分数占综合考核总分数的40%。(20141230日)

(三)对学院领导的考核(20141230日)

在学院统一组织的各单位负责人述职会上,由学院领导、各单位正副职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学院领导进行评议打分,考核结果报送红宝石9999hbs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20141219日前):教职工须按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述职考核表(考核表附后)。

(二)个人述职及考核:

1.教职工在各单位组织的年终总结会议上述职(20141217-1224日)。

2.各单位负责人在全院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述职(20141224日)。

3.学院统一组织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20141230日)。

(三)报送考核结果(201515日前):各单位将单位考核小组评议成绩、领导测评成绩填入教职工个人的《红宝石9999hbs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表》,报送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2017室)。

(四)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1515-7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汇总各级打分,从中按分配比例核定年终考核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201518-9日):年终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通知各单位最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作为第13个月工资发放的基础及依据,对考核获得优秀者学院颁发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红宝石9999hbs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等级表

2.红宝石9999hbs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测评表

3.红宝石9999hbs2014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领导测评表

 

红宝石9999hbs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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